- 保障方案
保险期限 | 赔偿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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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意外伤害 | 意外医疗 | 自驾意外伤害 | 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 |
2万 | 2万 | 6万 | 3万(凭交警签字证明) |
注:
1、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和自驾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累积赔付不超过8万元。
2、意外医疗和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的保险金累计赔付不超过5万元。(意外医疗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和其他意外医疗)
3、对于同一保险事故引起的同一笔医疗费用,意外医疗保险金和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不重复赔付。
- 产品投保规则
1.本保险的保险对象为18-70周岁(含70周岁)身体健康、正常工作且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和在合法驾驶培训学校学习的正式学员。
2.每一被保险人投保平安驾驶员医疗急救畅通卡以一份为限,保险期限为一年。
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平安驾驶员医疗急救畅通卡投保的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
4.本保险卡一经销售,不接受挂失、退货、撤保、退保和加保。
- 意外医疗垫付
1.被保险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在上海市48家指定医院接受意外医疗费用垫付服务。
2.到达医院后,应凭有效的保险卡和身份证或驾驶证至医院门急诊收费处进行预检和登记。
3.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本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医院垫付,无需被保险人支付现金。
4.同时,本保险卡将被医院保留,以便医院和保险公司结算医疗费用,在与医院结算完毕后,保险公司会及时将保险卡以挂号信形式返还被保险人(卡上须填写有效地址和电话)
5.本保险卡滞留保险公司期间,如被保险人发生新的意外事故需要治疗,可以到医院以本人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在治疗结束后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申请。
48家指定医院清单:
指定医院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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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 | 金山医院 | 中西医结合医院 | 松江区中心医院 |
第二人民医院 | 瑞金医院 | 东方医院 |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
第四人民医院 | 仁济医院 | 嘉定区中心医院 | 奉贤中心医院 |
第五人民医院 | 第三人民医院(宝钢医院) | 静安区中心医院 | 南汇中心医院 |
第六人民医院 | 龙华医院 | 杨浦区中心医院 | 中山医院青浦医院 |
第七人民医院 | 曙光医院 | 宝山区中心医院 | 崇明中心医院 |
第八人民医院 | 岳阳医院 | 吴淞中心医院 | 崇明堡镇医院 |
第九人民医院 | 长海医院 | 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 市东医院 |
华东医院 | 长征医院 | 徐汇区中心医院 | 建工医院 |
中山医院 | 同济医院 | 黄浦区中心医院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华山医院 | 第十人民医院 | 闸北区中心医院 | 长宁区中心医院 |
安亭医院 | 仁济医院 ( 东部 ) | 松江第一人民医院 | 张江曙光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