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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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划实施细则

关于“万里通积分计划”

万里通积分计划,是指平安集团旗下各专业公司出资参与实施的,以积分为核心,涵盖特惠折扣、增值服务等内容的客户长期回馈计划,积分名称为“万里通”;各专业公司委托平安内特定的业务单位统一进行经营与管理,以万里通的名义直接向平安客户提供与积分相关的服务,具体服务包括万里通积分的积累、查询、兑换、其他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

参加资格

平安银行个人客户只要在本行开立吉祥借记卡(包括吉祥借记卡、本行发行的其它各类借记卡、安盈理财卡和深圳市商业银行时期发行的各类借记卡)账户,即可申请加入本行万里通积分计划。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借记卡被挂失、冻结、消户或其它违反平安银行借记卡账户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平安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万里通积分计划的资格。

积分有效期

本行所赠万里通积分每三年为1个有效期(第1个有效期为2008年5月27日-201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未使用积分自动失效清零,开始第二个积分有效期。

积分合并(转移)

本人名下多张借记卡可分别积分,也可把所有积分合并到一张卡中使用;不同客户的我行借记卡积分不可转移到同一张借记卡中。客户可通过本行客服热线主动申请积分合并(转移),经我行客户个人资料核对程序确认无误,即可完成积分的合并(转移)。

积分查询

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本人名下万里通积分余额及明细:

通过本行电话银行或网站查询

客户可拨打本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或登录本行网站www.18ebank.com查询本人万里通积分。

通过万里通服务热线或注册、登录万里通网站查询

客户还可致电万里通服务热线4008-666-666或注册登录万里通网站www.wanlitong.com查询本人万里通积分

积分使用规则

万里通积分仅适用于万里通积分计划中的各项积分兑换,客户不得擅自出售或交易积分,任何擅自出售或交易均不产生效力。

积分兑换渠道

当本行个人客户所持本行有效各类借记卡卡内万里通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持卡人可将累积积分依照相应积分及兑换标准兑换回馈项目,平安银行将即时从持卡人万里通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积分兑换有以下渠道:

1)商户兑换

您可在指定商户通过扣减本行各类借记卡卡内万里通积分直接兑换该商户购物卡或指定商品。

2)网上兑换

您可登录万里通网站(www.wanlitong.com)直接用卡内积分兑换心仪礼品,我们会把礼品按您登记的地址送货到府上。

3)电话兑换

您可拨打本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或万里通服务热线4008-666-666,用万里通积分兑换心仪礼品,我们会把礼品送达您指定的地点。电话兑换时请提供兑换品的产品编号。

4)积分消费

客户可在指定商户以本行借记卡卡内万里通积分折抵消费金额。

(本行保留随时更换、增加、减少积分兑换渠道的权利,相关内容以本行网站公布为准。)

兑换规定

如万里通积分兑换的商品、服务、兑换券或其他凭证有使用期限,客户需于该商品、服务、兑换券或其他凭证上所载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

所兑换的商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本行及万里通将协助客户与产品供应商取得联系。

如因本行客户所兑换的礼品而发生相应所得税,所得税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各类兑换品数量有限,兑完为止,本行及万里通保留兑换品更换、调整的权利。

法律关系

万里通积分兑换所提供的各项商品及服务,系由供应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平安银行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持卡人与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概由各供应商负责。

修改及终止

平安银行保留对本综合积分奖励计划实施细则中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拥有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细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积规则、兑换规则及兑换标准),并在平安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电话语音)、报纸或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本实施细则由平安银行负责制定、解释、修改。